《交通運輸部關于修訂〈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辦法(試行)〉的通知》解讀
日前,交通運輸部頒布《交通運輸部關于修訂〈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辦法(試行)〉的通知》(交公路規〔2021〕3號)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為便于有關單位更好地理解相關內容,切實做好貫徹實施工作,現解讀如下:
為貫徹落實好新修訂的《行政處罰法》,根據國辦要求,我部組織對有關規章制度進行了全面清理。新修訂的《行政處罰法》將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、降低資質等級等列為行政處罰,并規定規范性文件不得設定行政處罰。清理發現,《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辦法(試行)》第二十九條設定了限制投標、降低資質等行政處罰措施,不符合上位法規定,故對該條款予以調整。
最新報道
- 發展成效如何?壓力如何解?混改怎么干2021-10-21
- 新思想引領新征程·時代答卷丨灣2021-10-21
- 中共中央 國務院印發《成渝地區雙2021-10-21
- 九月份商品住宅銷售價格穩中有降—2021-10-21
- 《交通運輸部關于修訂〈公路建設市2021-10-20
- 《交通運輸部關于修訂〈公路施工企2021-10-20